商业银行信用证筹资的风险与防范剖析

点击数:636 | 发布时间:2025-07-20 | 来源:www.ciddcmd.com

    1、信用证筹资业务中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筹资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包含筹资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买卖对手银行的信用风险及国家风险。

    筹资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表现形式是复杂多样的。信用证方法下的进口筹资中,开证行在面临以下状况时可能由于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而遭受垫款风险:进口商由于经营不善而破产或没足够的财力进行支付导致出口商的贷款不可以收回;进口商由于市场风险而借故毁约、拒付。假如银行开出提货担保,银行将面临以下风险:进口商提货后,发现货物短装或其他水平问题,担忧日后销路问题,虽然承诺舍弃拒付,却不按时付款或承兑赎单,致使银行被迫垫款。除此之外,还可能存在进出口商合谋诈骗银行资金的风险。信用证方法下的出口筹资中,出口商办理信用证押汇后,进口商若未能履行付款或迟付货款,虽然筹资银行有权向出口商追索,但由于日常种种缘由而不可以收回垫款本息而遭受信用风险。

    筹资银行的信用风险还包含买卖对手银行的信用风险。理论上来讲,信用证事实上单据买卖。但在实务中,承担付款责任的开证行在利益的驱使下,总是在未收足保证金的状况下,帮助开证申请人借助信用证中的“陷阱”条约或者想尽办法探寻单据中的不符点,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因此筹资行与受益人也不可以对开证行的信用风险掉以轻心。若开证行经营状况不好的或濒临破产,那样筹资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损失。

    (二)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被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概念为“因为不当或失败的内部程序、职员和系统或因外部事件致使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来自于银行内部控制不严与管理机制失效而导致银行利益受损。操作风险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以人为基础的管理风险,而信用风险和欺诈风险则是在操作风险产生的层面上致使的结果。换言之,若一个银行管理有效,即操作风险已被控制到最低,那样该银行在信用风险、国家风险与操作风险的防范上也将是颇有成效的,则该银行的整体运作是高效且科学的。

    (三)欺诈风险

    欺诈风险从产生缘由上来讲实质是操作风险的主要形式之一。欺诈风险,也称诈骗风险,是指诈骗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和债券债务结算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国际贸易结算和国际贸易筹资中的欺诈案件数目急剧增加,让人骗资金常常被调往海外,追讨十分困难,给进口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紧急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国际贸易。容易见到的欺诈方法主要有伪造信用证、单据、信用证修改书,倒签和预借提单,软条约与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诈骗等。鉴于信用证诈骗的常见性及带来风险的紧急性,本文将在第三章中着重剖析针对信用证诈骗的防范手段。

    2、信用证筹资风险的防范

    (一)加大信用管理

    信用证筹资业务风险形成原理特殊复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因此银行对筹资风险的防范需要打造在对风险进行有效辨别和量化的基础性构建上,设定并依据适当的风险度量和考察指标的规范,最大程度地提升风险衡量的准确性,向风险管理最后决策提供最健全的参考依据,尽可能防止通过单纯定性、粗略度量和经验主义来进行决策。有效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是银行采取风险管理方法以达成风险管理决策目的,进而保证银行集约化经营可持续进步的决定性基础。

    (二)规范内部操作

    因为操作风险是以人为核心的,特别是操作职员的道德风险和行为特点没办法进行量化研究,因此有效防范银行的操作风险实属不容易。尤其是国内银行业进步尚未成熟健全,内部常见存在责任承担与勉励奖惩不匹配的现象,更是加重了内部操作风险的恶化。正如前文所述,控制操作风险是防范其他风险的基础,所以银行应该规范内部操作,健全内部规范建设,从源头上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三)防范信用证诈骗

    诈骗风险实质是操作风险的主要形式之一,因此防范诈骗风险的核心也在于人,即提升业务职员的专业素质、规范性与警觉性。所以,针对诈骗风险的防范手段同上文中防范操作风险的具体方案有雷同之处。鉴于实务中信用证诈骗案例的常见性和风险性,下文将针对信用证诈骗的具体形式进行控制风险的研究。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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